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:冀林业[2011]00200138号
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决定:冀林业[2011]00200138号
|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| |
| 冀林业[2011]00200138号 | |
|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| |
| 龙源(张北)风力发电有限公司: | |
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经审核,同意张北县白庙滩风电场一期 建设项目 占用张北县白庙滩乡三眼井村、哈喇沟村、白庙滩村、红果图村、小河子村、黄土场村、东湾村林地10.3740公顷。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,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有关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用。建设用地批准后,需要采伐林木的,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。 | |
| 审批机关(印) | |